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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水东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都县水东水利枢纽工程已由 宁都县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都县水东水利枢纽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与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都县梅江镇。

2.2 招标规模:批复投资158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 6141万元,。

2.3 计划工期: 109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高堰泄水闸、低堰泄水闸、厂房、河道疏浚工程等;监理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工期,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施工标,1个施工监理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外省二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其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应具有监理员上岗证书。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 本工程须设置监理人员3人以上(含总监1人、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至少各1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宁都县发改委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15日起至201604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本级(网址http://gzggzy.jiangxi.gov.cn/gzzbw/)下载招标文件。

5.2 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315 日起在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lcecc.com/)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施工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1施工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7日15时00分,地点为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1.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3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6.2施工监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4月 7日16时00分,地点为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施工标的有关说明

7.1 .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1.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1.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法律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行政监督部门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候选人排名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逐级上报且逐级扣减信用等级分。

7.1.5一但中标人的中标单位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0天,若在抽查考勤中发现其中二人一个星期内缺岗一天,对中标单位记不良行为一次。

7.1.6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开工150天内,若招标人或监督部门在1~3次随机抽查中发现中标单位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没有同时在场,视为转包,按规定处理。

7.2施工监理的有关说明

7.2.1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网(招标公告下方)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2本次施工监理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7.2.3根据赣检发预字【2013】3号文及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后),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评标办法中给予该投标人扣分处理(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水东水利枢纽工程项目部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0797-68176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37967438

   监理招标文件:/data/attachment/file/20160315/20160315163612_29789.doc

      施工招标更正公告(重要):/data/attachment/file/20160316/20160316155033_18797.docx


点击次数:3514  发布日期:2016-03-15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