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企业动态  >>  企业动态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全省各级预算单位,不再单独制定市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今后,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2020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点击次数:961  发布日期:2021-03-01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