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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新增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度新增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就本项目施工监理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泽县境内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监理

2.4招标金额:监理服务费  45 万元。

2.5计划工期: 152 日历天,开工日期:2015 101日;竣工日期:20163 1 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2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4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5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3.6 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拟投入的现场监理人员的总人数不少于7名(其中总监1名,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现场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5名)及专业配备必须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安排相关人员

3.7 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3.8其他要求:类似工程指投标人在近10年内(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堤防、灌溉或水库工程业绩

3.9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3.2.23.2.6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监理标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5925 日至20151013 日止自行在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本招标项目监理标word版招标文件并编制纸制版投标文件;未提供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为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2监理标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  1014 日上午 11 30 分,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监理标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法人证或其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6.4有关事项说明:本次监理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       江西省恒立建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九江市本级)、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泽县新增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181079286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 18279217826

监督部门:彭泽县水招标办

 

招标文件下载: 彭泽水库第二次监理招标文件

 


点击次数:4117  发布日期:2015-09-25  【打印此页】  【关闭